大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优先优待
四个优先:优先报名应征、优先体检政考、优先审批定兵、优先安排使用。
家庭优待:入伍大学生按规定享受优待政策,优待金由批准入伍地发放,家庭享受军属待遇。
国家资助学费
对应征入伍服役的高校学生士兵一次性补偿代偿或减免所有学费,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
选用培养
选取士官:对符合士官选取条件的士兵,同等条件下大学生优先选取,首次选取为士官时,其在普通高等学校按规定学制就读的年数视同服役时间。
士兵提干: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入伍1年半以上,表现优秀的,可优先列为提干对象。
报考军校:在校大学生士兵报考军校,年龄放宽1岁,大专毕业生可以通过参加全军本科层次招生考试考取军校。
保送入学: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保送军队院校培训。
复学升学
复学入学: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和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考研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免试读研: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大学生士兵退役后,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专项招生:国家设立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每年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
免试读本科:专科学历学生参军退役并完成专科学业后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免修军事技能训练,可直接获得学分。
就业服务
就业安置优惠政策: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就业方面享有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优先推荐、加分录取等。
这些优惠政策旨在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参军入伍,为国家安全和国防建设贡献力量。建议有意参军的大学生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并充分利用这些优惠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