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师范生的分配政策如下:

一般分配原则

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原籍省份就业,具体分配工作由各省或市(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师资需求情况统一安排。

毕业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与户籍所在省的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在毕业当年未能找到工作,将由户籍所在省或市(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分配,可能会被分回家乡,也有可能被分去师资紧缺的其他偏远地区,但分配单位保底为县级(含)以上学校。

对于未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免费师范毕业生,其档案、户口等将迁转至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到师资紧缺地区的中小学校任教。

具体院校分配政策

以东北师范大学为例,免费师范生毕业后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任教,并承诺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6年以上。具体分配区域会根据不同专业有所区别,例如汉语言文学专业的分配区域包括长春、延边、通化、白山、白城、长白山等。

东师免费师范生录取前需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就业意向,长春教育部门会根据各地师资匹配情况进行分配,可能会分到外县市。

就业后的待遇

免费师范毕业生作为就业单位的正式教师,与其他教师享受同等待遇。中央财政对接收免费师范毕业生的中西部地区给予一定的支持。地方政府和农村学校要为免费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任教服务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建议

提前规划:免费师范生应提前了解所在省份的就业政策和分配规则,以便更好地规划自己的职业发展。

签订协议:在录取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就业意向和分配区域,以减少后续的不确定性。

关注政策变化:由于政策可能会有变动,建议定期关注教育部门的相关政策和通知。

希望以上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