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竞聘年限要求如下:
高级岗位
竞聘四级岗位需具有正高级任职资格。
竞聘五级岗位需在六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
竞聘六级岗位需在七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
竞聘七级岗位需具有副高级任职资格。
中级岗位
竞聘八级岗位需在九级及以上岗位任职满6年。
工勤技能岗位
竞聘一级、二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竞聘三级、四级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竞聘五级岗位须学徒(培训生)研究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管理岗位
竞聘八级及以上岗位人员按照办公厅印发的相关规定执行。
教师岗位
竞聘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竞聘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
竞聘专业技术八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4年且在专业技术九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竞聘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3年。
竞聘专业技术五级岗位的,其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2年,或在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5年且在专业技术六级岗位的任职年限不得少于1年。
其他要求
竞聘高一级岗位教师应在教学一线且符合最低任职年限要求。
专业技术岗位实行逐级竞聘,业绩显著、贡献突出、行业和群众公认的高层次教师,可越一级竞聘。
专业技术人员在上一个聘期考核合格且聘期内连续三年考核被确定为优秀档次,或上一个聘期内获得记功以上奖励的,可参加越级竞聘。
学校进行岗位补缺竞聘时,专业技术人员竞聘同级专业技术职务内上一级岗位,需在现岗位任职至少满两年(如有长期请假的需减去请假时间)才能竞聘上一级岗位。
这些要求可能因学校类型、地区政策等因素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竞聘前查阅所在学校或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