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毕业后,学生需要将户口从学校迁出,以下是详细的迁出流程:

准备材料

身份证

毕业证

报到证(如已就业)

户口迁移证(从学校领取)

接收单位证明(如已就业)或原籍户口本(如迁回原籍)

办理流程

回学校:首先回到学校,拿出自己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如果学校不配合,可以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索取。

办理转户申请:携带入户申请、常住人口登记表和毕业证到住家地派出所办理转户申请。住家地派出所应无条件接收毕业生回迁,并发放准迁证。

换领迁移证:拿上准迁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换领迁移证。

办理户口迁移:最后,拿上迁移证到住家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特殊情况

已就业:如果毕业生已就业且单位有人事权,可以将户口迁移到单位集体户口,凭借《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和单位接收证明办理入户手续。

未就业:如果毕业生未就业,可以将户口迁回原籍,凭毕业证和《户口迁移证》办理恢复户口手续,或者申请暂缓就业,将户口档案继续保留在学校两年。

转学:如果学生转学,需凭教务处或教育厅的转学证明到学校保卫处户籍室办理户口迁出手续,然后凭新学校的录取通知书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迁入手续。

注意事项

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身份证号码应与身份证一致,迁往地址按录取通知书上的详细地址填写。

迁移证上的公章应齐全,一般为三个公章。

领取新身份证时必须交回旧身份证。

通过以上步骤,学生可以顺利完成从学校到原籍或其他地点的户口迁移手续。建议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并按照流程逐步办理,以确保迁移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