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学校饭堂的罚款金额如下:

南宁学院

从12月4日起,发现一次违反规定(如打包饭菜、粉、奶茶等食物进入宿舍,或外卖派送和使用一次性餐具)的罚款为50~100元。

校食堂奖罚制度(2009年):

食堂工作人员未穿工作服罚款70元,工作服不干净罚款30元。

操作间内外人入内罚款50元。

生熟食品与菜板混用罚款200元。

操作间内吸烟罚款50元。

不卫生、不熟的饭菜、苍蝇等四害罚款200元。

饭后餐厅桌、椅、板凳及地面未打扫干净罚款20~50元。

过期食品或霉烂食品未处理或扔掉罚款200元。

工具摆放不整齐、不卫生、不干净罚款20~50元。

食堂私自卖饭罚款未明确。

学生食堂管理处罚细则(2020年):

违反《食品安全法》造成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食源性疾患,责任由承包人自负,罚款10000元,并严肃处理。

采购、加工、制作、销售腐败变质或有毒有害食品,罚款200~1000元。

菜价未明码标价,罚款200~500元。

违反消防安全制度、用水、用电、用油、用气管理规定,存在火灾隐患,逾期未整改,罚款2000元。

学校食堂未按要求留样,罚款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

建议:

学校应明确食堂管理规定,确保严格执行,以维护良好的饮食环境和卫生标准。

学生应遵守学校规定,不要违反相关规定,以免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

食堂工作人员应加强培训和管理,确保食品安全和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