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费的缴纳标准如下:

学生党员:

每人每月0.2元。

教职工党员:

根据教职工的岗位(工资收入)由组织人事办公室核定标准。

在校就读的高中(中专)、大专、大学本科学生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领取普通奖学金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中的党员:

以每月实际领取的普通奖学金为计算基数,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在职人员就读硕士、博士:

按在职人员工资收入的相应比例交纳党费。

农民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1元。

下岗失业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

每月交纳党费0.2元。

预备党员:

交纳党费的标准一般按照其工资收入的1%来计算,但学生党员、下岗失业的党员、依靠抚恤或救济生活的党员、领取当地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党员,每月交纳党费0.2元。

建议:

教职工党员的党费标准应根据其具体岗位和工资收入来确定。

在校学生党员的党费标准统一为每月0.2元。

对于领取普通奖学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党员,党费计算基数为实际领取的奖学金金额。

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如在职人员、农民、下岗失业人员等,党费标准有所差异,需参照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