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手续可以通过两种主要途径办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
协议离婚
所需材料
双方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双方各自提供2张近期1寸单人正面半身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申请:夫妻双方携带上述材料,共同前往具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在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认无误后,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受理
冷静期:自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双方有30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如反悔,可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冷静期届满后,若双方未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则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审查:冷静期结束后,双方需再次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携带规定的有效证件和材料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将再次审核双方的真实意愿、证件和离婚协议书等。如不符合要求,将不予办理
登记发证:经审核无误后,婚姻登记机关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登记,并向双方发放离婚证
诉讼离婚
确定管辖法院
应当向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所需材料
起诉状:详细陈述离婚请求、事实和理由
证据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结婚证、户口簿、子女出生证明、财产清单、债务证明等
其他相关材料:如法院要求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证据
流程
提起离婚诉讼:一方向被告住所地或婚姻登记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详细陈述婚姻现状、财产分割要求、子女抚养安排等。同时提交身份证明、结婚证、其他证据(如夫妻财产证明、债务证明、子女出生证明等)
法院受理与调解:法院受理离婚案后,会进行调解,以期双方能够和解。调解成功的,双方可以在法院的调解书上签字,确认离婚。调解失败的,法院会继续审理案件,重点关注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安排等问题
审理与判决:调解失败的,法院会继续审理案件,重点关注婚姻关系是否破裂、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的抚养权归属及抚养费安排等问题。最终作出是否准予离婚的判决
建议
协议离婚:适用于双方均自愿离婚且能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流程相对简单且费用较低。建议提前预约并准备好所有必要材料。
诉讼离婚:适用于双方无法在协议离婚中达成一致的情况,需要耗费一定时间和费用。建议找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协助处理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