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高考的总分为 750分,其计算方式如下: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均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选择性考试科目

物理、历史每门满分100分,以原始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每门满分100分,采用等级分计入考生总成绩。

等级分计算

原始分数满分为100分,分为A、B、C、D、E五个等级,各等级所占据的考生人数和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

A等级:100~86分

B等级:85~71分

C等级:70~56分

D等级:55~41分

E等级:40~30分

总分计算

统一高考总成绩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总分为750分。

建议:

考生在计算总分时,首先计算全国统考科目的原始总分(语文、数学、外语)。

然后,根据选择性考试科目的原始分数,按照等级赋分制度转换为等级分,并计入总分。

最后,将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最终的高考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