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加分项填写在高考报名栏中的"奖励"一栏。加分要求如下:
思想品德方面: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受到省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者。
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或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
科技创新大赛: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者。
烈士子女:
可以加20分。
退役军人: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以加20分;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可以加10分。
归侨及子女:
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湾省籍(含台湾户籍)考生,可以加5分。
建议在填写高考加分项时,仔细核对自身是否符合上述条件之一,并按照要求准确填写相关信息,以确保加分政策能够正确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