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人数的确定通常遵循以下原则和步骤:

国家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编制政策,不同教育阶段的师生比例不同。例如,中学师生比为1:13.5,小学师生比为1:19。

学生人数

学校教师人数通常是根据学生人数来确定的。学生人数根据就近入学原则确定,城区学校学生人数较多,农村学校较少。

实际在册学生数

初中教师编制人数的核定可以根据各学校的实际在册学生数,按照教职工与学生比为1:13.5的比例进行核定。

学校规模与教学需求

教师岗位设置比例通常按照学校规模和教学需求来确定,综合考虑学校学生总数和班级数量,以及各科目的教学需求。

教辅和工勤岗位

在核定教师编制时,还应考虑一定比例的教辅人员和工勤岗位编制,特别是寄宿制学校需要多核定1名宿管员编制。

特殊情况

对于学校中的病、孕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增加辅助编制。

地区差异

各地区根据教育需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由编制办公室制定师生比例,配置专任教师数。例如,某地区师生比为1:20,学校有1200个学生时,则配置专任教师60人。

未来需求预测

专职教师人数的测算还需考虑到未来教育需求的变化和教师的离职率,进行合理的调整和预测。

其他因素

学校的教学特色和课程设置也会影响教师数量的分配,例如,某些专业可能需要更多的高级教师。

综上所述,学校教师人数的确定是一个综合考量的过程,涉及国家政策、学生人数、学校规模、教学需求、特殊情况等多个因素。通过这些因素的综合考虑和计算,可以得出一个合理的教师编制人数。